时间:2019-05-24 来源:监察专员办公室 编辑: 点击:65次
各支部:
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和市委十项措施,强化党内监督,巩固我校作风建设成果,贯彻落实哈纪发《关于规范全市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实施办法》([2017]3号)关于全市党员干部除婚礼、葬礼外,禁止操办其他喜庆事宜的规定,现对我校党员子女是否参加2019年高考进行统计,请各支部认真落实。如有此情况请填写附件1、附件2内容,于5月29日前上报监察室。
附件1、附件2
校纪委
2019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