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9-24 来源:监察专员办公室 编辑: 点击:96次
各单位:
近日,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市纪委监委下发通知,再次严明中秋、国庆“两节”期间纪律作风要求。现将原文转发如下,望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贯彻严格执行。
监督举报电话:监察专员办公室 87900593
主楼保安室 87900511
举报邮箱: hyzjjjc@163.com
附件:市纪委监委《关于做好中秋、国庆“两节”期间纠治“四风”工作的通知》
中共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9月24日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