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教师参加“2023年暑期教师研修”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3-06-29浏览次数:25

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提升教师综合素养,推动教师队伍建设数字化转型,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暑期教师研修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及相关要求,现组织全校教师开展2023年暑期教师研修”活动,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研修时间及研修对象

研修时间:2023年7月14日—8月31日

研修对象:全校在职教师

二、研修方式及学时认定

教师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smartedu.cn)进入2023年暑期教师研修”专题,实名注册后进行学习。

选择相应学段报名、自主选学,完成配套测试、获得相应学习时长。完成研修任务后,生成电子学习证书,凭电子学习证书可认定为10学时教师培训学时。

2023年6月-7月开展的“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学习,所获学时自动计入本次专题研修学时。

三、研修内容及要求

研修内容包括通识与分学段内容。全体教师需要完成通识学习,包括: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师德学习教育、数字素养提升、科学素养提升、综合育人能力提升;分学段内容学习包括:提高学科教学能力。

院部高度重视积极部署,动员教师参与学习;可创新教师研修方式,线上线下融合、自主学习与小组研讨结合,切实提升教师学习效果;跟踪教师研修情况和实效,总结典型经验、创新举措、学习收获并形成典型案例(各院部推选两个案例);梳理工作方法、工作成效、撰写研修总结。典型案例、研修总结、教师研修的电子学时证书,以院部为单位于2023年9月4日12:00之前报送到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张宇处,电子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hyzjfzx@163.com)。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3年6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