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级艺术科研规划工作实际,拟于10月中旬开始2022年度的第二次集中结项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交时间
本次项目鉴定结项的提交时间为9月15日—10月8日。
二、相关要求
1、结项材料须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并统一提交,不接受个人提交。
2、项目在研过程中发生变更情况的,须在结项材料的最后附变更说明并加盖公章。
3、本年度结项工作采用网络申报的方式进行。申报人需通过登录“黑龙江省艺术科研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申报网址:http://39.107.116.253/)进行网上提交。申报人和单位科研管理部门需仔细阅读用户使用手册,了解申报流程和操作规则。
4、项目材料需准备一式三份,胶钉成册。
特此通知。
申报联系人:刘冬
科研督导处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