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教科规办〔2021〕13号文件《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稿)》的要求,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即将开展2022年下半年课题结题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址联系人
1.课题结题材料收取时间2022年10月8日-10月12日,(10月10日提交电子材料我处初审,10月12日提交纸质材料)逾期将无法参加下半年结题评审。
2.材料报送方式:(1)课题主持人务必自审结题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自主提交科研督导处;(2)电子版材料提交科研督导处邮箱hyzkyddc2022@163.com,邮件主题“2022年下半年结题材料+姓名”;(3)纸质版材料提交科研督导处主楼707室。
3.联系人:刘冬
二、结题材料要求及注意事项
1.结题纸质材料收取:
(1)课题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申请审批书(一式三份,A4纸正反面打印,需有系部公章和主任签字);
(2)应用证明(根据不同类型课题结题要求提供,非必须结题要件的可不提供;必须带红章原件,原件规划办存档不返还);
2.结题电子材料收取:
(1)完整版结题材料(PDF格式文件,封面目录页码齐全)
(2)分项版结题材料,即每项结题材料单独形成PDF文件
(3)一般课题、规划课题、青年专项课题,需另附提交填好课题基本信息的专家组意见表,专家鉴定意见表空表
(4)汇总表
(5)课题结题审核登记表
重要说明:
①结题材料内容及顺序详见【格式要求】中的课题结题材料电子格式,完整版结题材料以“姓名 课题名称”命名;
②分项版结题材料,放在文件夹中,文件夹命名“姓名 分版结题材料”;内置分版结题文件,请以“序号 姓名 该材料名称”命名,名称请复制目录,如“1.某某 课题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申请·审批书”“2.某某 已经备案的课题变更申请”;
③所有材料请扫描带红色公章的原件,保证清晰、规范,最后形成pdf版(所有材料都要PDF版)。
3.课题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申请审批书(课题编号、课题名称、主持人姓名及单位、参与人姓名、单位及排序等信息)需同最后一次变更表内容一致,没有变更的需同立项证书内容一致;课题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申请审批书的各项信息必须与汇总表信息一致。如果因课题主持人提交的结题信息错误导致的问题,将不予以更换证书或提供证明。
4.我校本批结题无规划办资助经费,不填决算表,但结题审批表中要填写经费。
5.论文要三网之一可查(中国知网、万方数据、维普网)并提供清晰、完整、带网站地址的查询截图。务必保证论文字迹清晰,建议正文选择网站“PDF打印”的方式下载;著作需提供“中央宣传部出版物数据中心”(网址:https://pdc.capub.cn/)查询的“图书详情信息”的截图。著作和论文查询,可参照附件《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材料的规范和要求》中进行操作。
注意:著作中应体现课题信息,如无,应有相应证明。如无法提供证明,我处将核对书籍内容是否与课题相关,如相关可以校内认定为课题成果,提交规划办继续研判;如相关度低,或不符合课题研究时限,不予认定成果。
三、提交材料流程
1.10月10日前提交电子版材料至邮箱,私信我审核;
2.修改无误后,打印纸质版,10月12日前结题审批表完成系部盖章签字后,提交我处707;(如因疫情管控再另行通知)
3.我处完成二审盖章后,返还主持人,扫描带公章材料后,归入电子材料;
4.最终版电子材料打包,提交邮箱。
以上所有工作应于10月12日完成,因此请务必提前提交材料。
科研督导处
2022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