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幼专

发布者:团委发布时间:2022-10-06浏览次数:21

“第二课堂”是指在第一课堂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利用课外时间独立或在教师指导下参与思想教育、学习培训、学科竞赛、学术讲座、科研项目、文学艺术创作、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各类活动,是对课程教学第一课堂的延伸和拓展  

一、“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是?

“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是充分借鉴第一课堂教学育人机制和工作体系,整体设计高校共青团工作内容、 项目供给、评价机制和运行模式,实现共青团组织实施的思想政治引领、素质拓展提升、社会实践锻炼、志愿服务公益和自我管理服务等第二课堂活动的科学化、系统化、制度化、规范化,实现高校学生参与共青团第二课堂可记录、可评价、可测量、可呈现的一整套工作体系和工作制度。

哈幼专团发〔2021〕8号关于印发《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1).pdf

二、我校实施“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的总体思路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按照“分层级、课程化、高质量”的要求,构建涵盖“德智体美劳”五个方面的“第二课堂”人才培养机制,支撑“价值塑造、知识传授、能力培养”有机融合的一流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推进形成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格局。

三、有哪些工作机构?

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工作分校、院、班三级统筹推进,负责“第二课堂”课程规划、实施和学分认定等工作。

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工作分校、院、班三级统筹推进,负责“第二课堂”课程规划、实施和学分认定等工作。

学校成立“第二课堂”管理中心,负责全校“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的组织领导。管理中心办公室设在校团委,办公室主任由校团委书记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协调推进实施“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指导各二级学院开展工作。

各二级学院成立“第二课堂”工作领导小组,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学院分管教学工作、学生工作的领导担任副组长,团总支书记、学工办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院团总支书记担任,成员由院团总支、教学秘书、辅导员组成,负责推进“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在本院实施,指导本学院各班级开展工作。

各班级成立“第二课堂”工作小组,辅导员担任组长,团支书、班长任副组长,团支部、班委会全体委员为成员,负责推进“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在本班实施。

四、“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包括哪些方面?

共分为六大模块,分别是: 

“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类”模块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类”模块

“读书思学与技能成长类”模块

“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类”模块

“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类”模板

“创新创业与就业指导类”模块

五、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修?

学生在校期间,有以下情况之一,可免修或直接认定“第二课堂”相应模块课程,该模块学年综测按达标计算。

(一)因身体特殊原因等情况无法完成“第二课堂”学习任务,提出书面申请,经“第二课堂”工作委员会审定,可免修有关模块课程;

(二)退役复学学生,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类”模块课程可视为达到必修学分。

六、想拿优秀,要达到什么标准?

“第二课堂”学分应在毕业前修满60分,每学年至少获得20学分,视为本学年“第二课堂”学分达标。每学年末,学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核对“第二课堂成绩单”分数,各级“第二课堂”管理部门进行分数认定

毕业前,累计达到85(含)学分以上成绩评定为优秀”,75(含)学分以上成绩评定为良好”,65(含)学分以上成绩评定为中等”,60(含)学分以上成绩评定为合格”,60学分以下成绩评定为不合格”。

七、“第二课堂”是如何实施的?

(一)课程审批:每学期初,组织活动的主办单位可将本学期计划举办的活动填入《第二课堂申请单》并提交,进行统一备案。学校(包括职能部门)主管、主办的课程或活动由学校“第二课堂”管理中心负责审批,学院举办的活动经学院“第二课堂”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报学校备案。未纳入规划的临时性“第二课堂”活动(一般应为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的)需在活动启动前至少5个工作日经相应级别“第二课堂”工作机构审批后报学校备案。

“第二课堂“活动申请单(活动组织人员填写).docx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范围内精心开展课程或活动,确保安全有序、质量可控、取得实效。在课程结束后,按照《“第二课堂”成绩单分数明细》,填写《“第二课堂”活动分数认定单》并加盖部门公章,以此作为学生加分的佐证材料。

”第二课堂“成绩单分项分数明细(分数参照).docx

“第二课堂”活动分数认定单(活动组织人员填写).xlsx


(三)课程质量监控与评价:

学校“第二课堂”管理中心“第二课堂”课程开展情况进行督察,并对课程进行学生满意度测评。学院“第二课堂”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本院“第二课堂”活动并进行监管,指导学生保质保量完成“第二课堂”课程。

(四)分数认定:

1、学生及时更新本人“第二课堂”成绩单,填写《第二课堂成绩单》并附佐证材料。

2、每学期末,班级“第二课堂”工作小组对本班学生的材料进行审核及分数认定,填写《“第二课堂”分数汇总表》,上报学院“第二课堂”办公室。

3、学院“第二课堂”办公室将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向领导小组及校级进行汇报,对未达标学生进行通报预警。

4、校级“第二课堂”办公室对各院材料进行检查,将此项工作纳入团总支考核,同时针对各院情况进行沟通指导,帮助各院顺利开展此项工作。

“第二课堂”成绩单(学生本人填写).docx

“第二课堂“分数汇总表(班级汇总).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