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现代服务学院关于评选2023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 “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者:现代服务学院发布时间:2023-04-20浏览次数:145

2020级各班级: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 41 号),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和引导青年学生将个人成长与国家发展、民族复兴紧密结合起来,争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2023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要求,现决定开展哈幼专现代服务学院2023年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选对象

现代服务学院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2023年毕业生

、评选名额

按照2023年毕业生总数2%比例推荐(即现代服务学院共5人其中空乘2人,英语教育3人)。

三、评选领导小组

组长:刘翊

成员:仇亚洲、张钰崧、郭冰洁、许清然、罗琼

、评选标准

1.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

2.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严格执 学生行为准则,自觉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在校期间未受处分,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3.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按时修完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在校期间学习成绩(文化课成绩)不低于年级排名前30%。

4.积极参加学术、科研、创新创业等活动,有较强的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大赛、技能大赛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有重要明创造或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集体活动、志愿服务、社会工作,模头作用突出,能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有突出的表现和事迹。

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

习惯及健康的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具有积极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

7.积极响应号召应征入伍,献身国防事业,自愿投身边远地区、艰苦业和我省县级以下乡镇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有积 极合理的成观、职业观、就业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评选程序

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由现代服务学院学工办统一组织进行,辅导员按照1:2的比例评选推荐候选人学院初评后将初评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5 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要认真组织填写哈幼专2023年省级优秀毕业生考核评分表、《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表彰确认表》《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汇总表》,在规定时限内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及电版报送学生处。填写确认表须使用第三人称,应使用计算机打印在评选过程中要向学生明确评选标、公示时间和公示方式。要充分调动广大学生的积极性,使学生在参与评选中受到教育。 

、表彰形

省教育厅向各参评学校印发《关于表彰2023 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决定》,向被评选出的学生颁发荣誉证 

七、有关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开展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对教育引导我广大青年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弘扬民族精神、提升道德修养、促进全面发展及推动和谐校园建设等具有重要的意义。

2.强化组织领导。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监督,严格执行评选标准,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3.加强表彰宣传。要加强对受表彰学生的教育工作,鼓励他们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起到示范表率作用。要认真做好先进典型的学习宣传工作,引导青年大学生积极参加,切实增强创先争优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工作的吸引力和感召力,激励更多的青年学生在学习先进典型中提高综合素质,健康成长成才。

4.发挥带动作用。引导鼓励广大学生投身基层、扎根龙江,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为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

、时间及报送方式

评选活动于2023年4月20日正式启动2023年4月28日前完成材料报送工作。

 

 

现代服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