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织制定全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规划,配合有关部门,积极通过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思想政治教育。
2.制定全校学生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不断完善二级管理工作制度,探究学生工作者开展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的措施、办法。
3.加强全校学生工作队伍建设,定期开展学生工作队伍培训。
4..健全学校二级考评体系,定期对各系(部)学生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和总结考核;定期开展辅导员、兼职班主任考核,
5.制定、完善学校学生工作相关制度,并督促和检查各系(部)执行学校学生管理规章制度。
6.定期深入各系(部)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情况,形成可操作的教育、整改、处理办法。
7.负责协调学生工作部门与其他职能部门的工作关系、协调系之间有关学生管理的关系。
8.定期组织全校性的学生学习、文体类等活动。
9.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新生报到接待、注册,入学教育和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
10.制定全校国防教育实施方案,负责学生军训的计划、检查、考核,指导军训期间的学生教育和管理。
11.负责选拔、培养校级学生干部,指导系(部)学生会开展工作;定期召开学院学生代表大会。
12.定期召集全校学生工作例会(各系负责人参加),每学期召开至少召开2次全体学生工作者会议。遇特殊时间节点或上级特殊工作要求时,随时召集全体学生工作者会议。
13.负责学生证的管理和发放,乘坐或者优惠卡办理及充磁等工作;负责学生在校证明、长期病事假备案等工作。
14.对学生寝室管理教师、寝室管理员的开展管理,统筹协调学生宿舍的安排、调整和管理使用;定期开展对宿舍卫生和纪律情况进行检查和评比并及时向各系反馈。负责学生寝室财产的管理、监督及宿舍服务工作;根据各系(部)申请,协调总务处开展寝室维修工作;与保卫处联动,切实维护寝室治安与正常生活秩序。
15.协调各系(部)处理有关学生管理工作的重大突发事件,并负责上报校级领导,指导各系及时做好有关协调和思想教育等各项善后工作。
16.不断加强学生工作理论研究,开展专项课题研讨活动。
17.负责学生重大违纪事件及跨系(部)学生违纪事件的协调、处理工作;根据处分条例,对各系(部)上报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学生违纪处分的处理建议进行审核备案并发文;对各系(部)上报的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处分的违纪学生提出处理意见,上报校长办公会审批并发文。
18.负责国家、省、市、校级学生评先评优管理工作,完善制度、制订评定方案和措施,检查审核各系各类评先评优工作。
19.负责全校资助工作,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级奖学金及社会资助工作;负责退役士兵减免学费工作;负责雨露计划等工作的办理。完善各项学生资助评定方案和措施,培训相关经办人员和管理人员。指导、检查、督促各系(部)资助工作开展情况,完善全院学生资助档案信息管理。
20.配合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开展新生心理普查、在校生心理健康咨询工作,建立重点学生干预体制。
21.负责组织制定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计划,组织开展全校性的安全教育讲座,安全检查与督察工作。
22. 负责组织对各系(部)学生管理常规工作检查。具体包括学生出勤、归寝、卫生、纪律等情况。
23.负责学生医保参保手续办理工作,指导各系按要求解决学生参保期间的医疗问题,统筹学校学生门诊、住院报销工作。
团委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团委领导下,领导学校共青团工作,充分发挥党的助手作用。
工作职责:
1.根据上级团组织的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团的工作计划,召开全委会研究决定团内重大事宜。
2.组织团员青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团的基本知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3.根据学生特点,生动活泼地开展工作,精心组织一些具有开拓性、示范性的活动,寓教育于活动之中,促进青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4.组织开展学生社会实践活动、青年志愿者活动、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开展争创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团员的活动。
5.抓好团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提高团员的素质,发挥共青团员的模范作用,做好对后进学生的思想转化工作。
6.建立健全团的各项制度,负责审批新团员入团和超龄团员退团、团员的奖惩等团的组织工作,管理团内文书和团员档案。
7.深入基层,了解情况,检查和指导团支部工作,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培训团的干部,交流团的工作经验。
8.配合政教处和班主任做好学生的管理工作,指导并具体帮助学生会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学生的自治能力。
9.协助学校搞好宣传工作。
10.积极倡导和组织学生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各种文体活动。
11.关心团员青年的学习、生活,及时反映学生在教学、卫生、体育、课余活动等方面的要求和意见,并协助学校有关部门加以解决。
12.完成上级团委和学校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