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加强项目立项预算管理,提升部门预算管理水平,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哈幼专发【2020】4号文件《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项目立项管理办法》的通知,结合学校实际提前做好2022年项目预算,现就我校2022年部门预算及2022-2024年度项目滚动预算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工作任务
为规范学校项目论证、立项、审批等工作程序及学校投资行为,降低风险,促进学校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财政部门有关要求和学校工作实际,各单位需结合学校 “十四五”规划、本部门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认真组织完成2022年部门业务经费和2022—2024年学校投资项目申报工作。
各部门应结合有关要求和学校工作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申报2022年项目规划,按哈幼专项目立项管理办法,相应填报《哈幼专项目预算申报表》、《哈幼专项目预算设备表》、《哈幼专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哈幼专项目预算部门核定表(部门汇总)》。
二、工作程序
(一) 2022年部门业务经费申报程序
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工作职责和2022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精心测算,提出本部门2022年业务经费需求和使用计划,填报《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业务经费申报表》(附件1),报送到财务处。部门业务经费须列出详细使用计划,总额度原则上不能突破2021年预算金额。
(二)2022年学校投资项目申报程序
各部门结合需申报的项目内容,从项目金额分类角度,按下面工作程序申报、审批、立项。
1、基本项目
(1)部门申报。需要申报预算项目的部门填报《哈幼专项目预算申报表》,如果是购买设备的项目,还需要同时填报《哈幼专项目预算设备表》,申请部门组织相关人员,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讨论,确定本部门申报专项项目,并报送到业务主管部门审核。
(2)业务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其中:教学类项目报送到教务处审核;科研类项目报送到科研督导处审核;通用办公设备(无额度限制)报送到教育技术处审核;通用办公家具、管理保障类项目和校舍维修改造类项目报送到总务处审核(其中,校舍维修改造类项目由具体房产使用部门向总务处提出申请,总务处结合校舍实际情况,统一组织申报);图书类项目报送图书馆审核。
论证组织部门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请财务处和总务处相关人员参加论证过程。其中信息化建设项目,还需请教育技术处参加。
(3)报送财务处。论证通过后,由业务主管部门填报《哈幼专项目预算部门核定表(部门汇总)》、《哈幼专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报送财务处,由财务处填报《哈幼专项目预算汇总表(财务处填报)》进行汇总。
(4)上校长办公会或党委会讨论。总额不超过10万元的,财务处报校长办公会讨论研究是否立项;总额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财务处报党委会讨论研究是否立项。
2、重大项目
(1)部门申报。具体情况同基本项目。
(2)业务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具体情况同基本项目。
(3)财务处组织外请专家进行二次论证审核。在业务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论证通过后,由业务主管部门报送财务处,由财务处外请专家进行二次论证审核。
(4)填写相关表格。第二次审核论证通过的项目,由业务主管部门汇总、排序,填报《哈幼专项目预算申报表》,连同《哈幼专项目预算部门核定表(部门汇总)》、《哈幼专项目预算设备表》、《哈幼专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一并报送财务处。
(5)项目评审。年度维修改造类项目需按要求报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进行评审,信息化类项目需报送市大数据中心进行评审。各项目部门要按财务处通知,联系总务处或教育技术处办理评审事宜。
(6)立项审批。财务处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综合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和年度财力情况,提出年度项目立项意见,上报校党委会和上级财政主管部门,履行法定审批程序。
(三)2023-2024年项目规划申报程序
各部门应综合2022年项目申报情况,组织相关人员,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讨论,科学合理申报2023-2024年项目规划。
2023-2024年项目规划申报,须填报《哈幼专项目预算申报表》(附件2),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后汇总填报《哈幼专项目预算部门核定表(部门汇总)》(附件5)报送财务处。
三、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坚持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统筹考虑未来三年的项目规划和资金需求。
(一)高度重视。预算编制工作事关学校资金投入方向,事关学校事业发展全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集体研究,通过项目建设促进事业发展。同时避免遗漏,影响工作正常开展。
(二)提高项目质量。各部门要结合学校发展规划,科学编制项目预算。申报的项目要具有前瞻性、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项目申报理由要充分,资金测算依据应科学合理,项目建设地点需明确,设备参数要符合实际需求。
(三)突出重点。项目申报及审核确认要落实国家、省、市及学校重大决策精神,优先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巩固本科教学基础地位、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要突出重点、体现特色。
(四)按时申报。各部门应按时报送申报材料,具体安排如下:
1.2022年部门业务经费:2021年7月15日前报送财务处820王丽娜。
2.2022年度学校投资项目:2021年7月9日前报送业务主管部门; 业务主管部门于2021年7月15日前完成审核论证工作,并报送财务处820陆轶爽。
3. 2023-2024年学校规划项目:2021年7月9日前报送业务主管部门;业务主管部门于2021年7月15日前完成项目审核工作,并报送财务处820陆轶爽。
审核通过的项目材料报送到财务处,上报纸质材料(必须由主管校长签字)同时上报电子稿。逾期未申报的,视同规划年度无拟建项目。
附件:
联系人:
教务处,刘昕,邮箱:19449938@qq.com
科研督导处,刘东,邮箱:285996961@qq.com
教育技术处,丁韵梅,邮箱:103243172@qq.com
总务处,巩魁元,邮箱:yesfxx@163.com
图书馆,王月,邮箱:365647323@qq.com
财务处,丁森,邮箱:520049086@qq.com
财务处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