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工作需要,科研督导处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公告发布网站
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
http://www.hayouzhuan.org.cn
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网站
https://www.hayouzhuan.org.cn/rczp/list.htm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考生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2003年11月24日以前出生),35(含)周岁以下(1985年11月24日及以后出生);
6.应届毕业生须已经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
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5.构成回避关系的(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岗位主要工作内容
承担学校科研督导相关管理与服务工作。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二)报名提交材料
1.《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电子版;
2.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本科及以上学历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明电子注册备案表。
要求:以上报名材料均需提供扫描件,图片格式为*.jpg或*.gif,单张图片大小不超过500k,以上材料的电子版以压缩包(*.rar)的形式一并发送到报名电子邮箱。请务必将本人各项信息填写准确、完整,本人照片必须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电子证件照。
(三)发送电子邮件报名
邮件标题格式为:报考编制外工作人员-本人姓名。
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4日8时至2021年11月30日16时;
2.报名邮箱:hyzgkzp@163.com;
3.咨询电话:0451-87900520;
4.报考人员必须用二代身份证报名;
(四)网上资格审核
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将根据报名考生上传的相关材料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审核后电话通知资格审核是否通过。
(五)现场资格确认
1.现场资格确认时间:2021年12月3日上午8:30至12:00。
2.网上资格审核通过者,由本人持身份证及报名邮件附件中提交的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按以上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现场资格确认通过的考生于资格确认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
3.现场资格确认前考生需自行进行核酸检测,现场资格确认当天携带48小时内有效的核酸阴性检测报告及14天流调行程表(附件2)参加现场资格确认。
4.打印《诚信承诺书》一份(附件3),须本人现场签字。
5.未按期参加现场资格确认或材料不全的应聘人员,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现场资格确认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的应聘人员,将被取消应聘资格。
6.现场资格确认当天下午进行面试。
(六)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和潜在能力等。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1.面试时间
2021年12月3日 13:00
2.面试地点
详见面试准考证。
3.公布成绩
考生的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一周内在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并公示3个工作日。
五、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和考核对象的确定
依据考生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面试成绩相同,将进行面试加试,高分者进入体检和考核。
(二)体检
体检由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组织实施。统一组织考试合格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会同体检医院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
考核由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被考核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该岗位可以在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合格人选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六、有关待遇
本次招聘为编制外工作人员,相关待遇参照《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编制外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管理服务岗位标准执行。
七、招聘纪律
为使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监察专员办公室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451-87900593。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聘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对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对其处理。
附件:
1.《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2.《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14天流调行程表》
3.《诚信承诺书》
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