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2 年度高等职业学校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与结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申报
(一)申报类别
本年度立项项目分为一般研究项目和重点委托项目两类。
1.一般研究项目完成时间一般为1-2 年,最多不超过3 年。
2.重点委托项目完成时间一般为2-3 年,最多不超过4 年。各学校应参考《2022 年度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委托项目指南》(附表2)进行申报。
(二)申报数量
1.一般研究项目实行限额,数量不得超出名额分配表数量(附表1)【我校限额5 项】。各学校数量按照教职工数量比例折算而确定,学校教职工数量以“黑龙江省教育事业统计”数据为准。各学校要支持鼓励青年教师主动投身到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中,从青年教师中培养教学教研骨干。重点委托项目实行限额申报,申报数量不得超出名额分配表数量(附表1)【我校限额2 项】。省级高水平高职学校按档级分别在两类项目中增加相应数量。
2.各省级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学(教育)指导委员会、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教材建设指导委员会、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办(以下统称专家组织)可接受本专家组织对应的行业、专业或业务范畴的项目申报。专家组织按照下达的限额(附表1)完成择优遴选、公示等推荐程序,由项目主持人所在学校复核后一并上报省教育厅,且不占本校推荐名额。通过专家组织推荐的项目,学校应在汇总表备注栏中注明推荐组织。
3.同一项目不得多途径申报、拆分申报,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申报条件
1.一般研究项目。项目主持人应为省内高等职业学校在职教师,原则上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项目研究设计与实施的能力。项目研究团队原则上不超过5 人(包含主持人)。
2.重点委托项目。项目主持人应为省内高等职业学校在职教师,原则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须对所申报项目的研究内容、国内外教学改革研究动态、高等职业教育相关政策有深入了解,从事过相关工作和课题研究,并取得一定研究成果。项目研究团队原则上不超过5 人(包含主持人),校校、校企联合申报的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0 人(包含主持人)。
3.不予立项情况。存在师德师风问题、近三年有教学事故或其他不良记录的教师,不能申报立项或参与立项;此前承担省教改项目未如期结题的主持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新项目;与已立项的省级项目,名称相近或内容相似的不能重复立项申报;作为主持人正在承担省级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在结题验收通过前不得申报主持新的研究项目。同一人同一年度最多只能参与2 个项目研究,且最多只能主持1 个项目研究。
4.其他。按照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设立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及“四进”专题教学改革研究专项的通知》要求,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另行组织专项申报。
5.项目立项选题应体现我校重点工作,围绕学校“双高”建设、师范专业认证、学校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立项选题角度如下(选题不分先后):
1)劳动教育、龙江精神、“五色”教育等课程思政方面;
2)专业群课程体系建设(含模块化教学等)方面;
3)1+X 证书“岗、课、赛、证”融通方面;
4)专业群教材建设开发方面;
5)双师型教师路径研究、教师能力素质提升等方面;
6)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方面;
7)师范认证背景下教学改革、教学评价等相关方面;
8)校企合作共建名师工作室(工作坊)、技能大师工作室等相关内容研究;
9)立足专业群开展职业启蒙教育社会服务方面;
10)立专业群开展社区教育路径探索等方面;
11)立足专业群开展终身学习社会服务方面;
(四)申报材料
1.立项申报书(附表3)2.专家盲审表(附表12)
3.项目汇总表(附表4 / 附表5)
(五)工作安排
1.各申请人应于2 月22 日下午16 点前,将所有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科研与评估督导处邮箱:hyzkyddc2022@163.com。
2.科研与评估督导处将统一对《立项申报书》进行知网查重,重复率超过30%将不予进一步评审,并向学院院长通报查重情况。
3.如申报数量超过限额,学校将组织校外专家进行匿名盲审,择优推荐申报。
4.待确定最终推荐申报的项目,通过公示后,再通知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
二、项目结题
(一)结题范围
已按期完成研究内容的一般研究项目和重点委托项目。
(二)结题方式
1.一般研究项目。申请结题的项目应经校内专家组(学术委员会)评审。原则上一般研究项目名称及主持人不得变更(与文件公布的内容一致)。
2.重点委托项目。结题工作由省教育厅负责组织完成。重点委托项目申请结题基本要求如下:
(1)如期获得申请书中预期研究成果,研究成果被教育部、省政府、省教育厅采纳应用或在省级及以上高水平高职学校中广泛实施推广(附相关采用证明材料);
(2)公开发表论文,刊发的论文须标注项目名称及编号;
(3)项目主持人原则上要有排名第一的成果,项目组其他成员要有相关研究成果,名次不限;
(4)项目研究报告字数不低于2 万字(格式见附表10),总文字复制比不超过20%(检测系统由学校自主确定,不作统一要求),提供查重检测报告原件;
(5)在推进我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方面取得重要决策指导作用的项目可不受上述结题要求限制。例如,项目研究期间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其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起草编制并出台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政策文件等(提供正式文件、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未达到结题基本要求的项目不得申请结题。凡违规申请结题的,按照违规数量核减下一年度项目推荐数量。原则上重点委托项目名称、主持人、参与人不得变更(与文件公布的内容一致)。
(三)结题材料
1.一般研究项目结题需报送
(1)结题验收书(附表6)一式三份
(2)结题汇总表(附表7)一式一份
(3)佐证材料(按照附表11 汇编装订要求,将结题验收书、项目研究报告、项目成果等装订成册)正反面/单面均可,蓝色皮纹纸封皮,一式一份。
电子版于2 月22 日下午16点前发送至科研与评估督导处邮箱:hyzkyddc2022@163.com,纸质版将另行通知提交至主楼707室科研与评估督导处。
各项目结题材料电子版文件大小不超过30M,命名为“学校名称-主持人姓名-项目编号-结题材料”,务必确保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信息内容一致。
2.重点委托项目结题需报送
(1)结题汇总表(附表8)一式一份,
(2)结题汇编材料(按照材料汇编装订要求(附表11),将结题验收书、项目研究报告、项目成果等装订成册,正反面/单面均可,蓝色皮纹纸封皮)一式两份。
电子版于2 月22 日下午16 点前发送至科研与评估督导处邮箱:hyzkyddc2022@163.com,纸质版将另行知提交至主楼707室科研与评估督导处。
各项目结题材料电子版文件大小不超过30M,命名为“学校名称-主持人姓名-项目编号-结题材料”,务必确保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信息内容一致。
三、组织管理
各学校要加强项目前期培育、过程管理、后续指导等工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握人才培养规律,开展前瞻性、探索性研究与实践,切实发挥教改项目作为教育教学重点任务和改革的先导性、牵引性作用,切实解决立题陈旧重复、内容简单拼凑、研究流于形式、实践效果不强等问题,以先进的理念、创新的模式、完善的机制带动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省教育厅将按照“总量控制、动态调整”原则,根据各学校教改项目规范管理、项目质量、成果产出等因素,对各学校、各类别重点项目推荐和一般项目立项数量进行适当调整。
附表:
1.2022 年度高等职业学校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名额分配表
2.2022 年度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委托项目指南
3.黑龙江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
4.2022 年度黑龙江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汇总表(一般研究项目)
5.2022 年度黑龙江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汇总表(重点委托项目)
6.黑龙江省高等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书
7.2022 年度黑龙江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一般研究项目)
8.2022 年度黑龙江省高等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重点委托项目)
9.黑龙江省高等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调整申请单
10.黑龙江省高等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格式参考)
11.黑龙江省高等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材料汇编(装订要求)
12.黑龙江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专家盲审表
附件:2022年度高等职业学校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与结题通知及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