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和黑龙江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黑教函〔2016〕464号)要求,根据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5-2016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期限是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
一、概述
本学年度,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切实改进作风,进一步推动学校信息公开,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信息公开工作稳定发展。
学校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学校一直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牢固树立“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推动建立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一是完善财务信息公开制度,学校财务预算信息经校党委会审议通过后主动公开。二是完善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在学校门户网站对社会公布年度报告。三是建立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密防范信息公开中发生泄密事件。
在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方面,学校还同时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坚持信息发布制度,继续在信息门户上向全校师生发布学校发展信息,对于凡是规定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事项,及时、全面、主动地公开。二是召开部门负责人会议,对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行培训、宣传。三是坚持发展情况通报制度,每学期召开全校干部会议、统战人士座谈会、师生代表座谈会等,通报学校阶段性办学成就,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建议。
二、 主动公开情况
1.信息公开基本情况。2015-2016学年,全校新增主动公开信息277条。其中,通过校园网公布各类信息211条,通过文件主动公开信息66条。一学年来,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2次,召开党委常委会5次,校长办公会8次,中层干部会16次,各层面座谈会11余次。通过会议渠道面向全校及时主动发布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学校发展建设情况等关系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和师生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事项信息10余项。一学年来,编辑印发党委文件22份、行政文件44份。
2.财务信息公开情况。通过学校网站公开了2016年学校财务预算、2015年财务决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科研项目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实行收费公开制度,对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通过校园网、宣传栏等向学生公开收费政策、项目、标准和物价举报电话,接受师生的监督。
3.招生信息公开情况。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招生有关规定和任务安排,制定2016年招生章程、招生计划等招生信息,并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学校招生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在学校招生网站公布历年录取分数情况。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包括报名条件、招生专业及计划等)。通过电话咨询,开放教育厅阳光高考咨询平台,接受考生及家长的招生咨询。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保证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本学年度,没有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师生和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满意,未收到不满意意见,也没有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也没有发生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诉讼或者申诉。
四、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
1、主要经验。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常务副校长、常务副书记担任副组长,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学校办公室,由学校办公室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并指定专人办理具体事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直接对接相关部门承办人。二是加强检查督促。学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照公开要求,检查职能部门是否按规定公开信息,没有公开的,以书面形式下达任务单催办。三是“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两手抓。通过信息公开网公布“清单”所列事项为规定动作,学校认真落实,不断对照检查、补充完善,做到从无到有。同时,学校还通过校园网、信息简报、党委信箱、校长信箱、微博、微信等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多层次多维度发布各类管理服务信息,不断丰富公开渠道、扩大公开范围。
2、存在的主要问题。校内有的职能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积极性不高,没有建立工作台账和备忘录。已经公开的一些信息,内容要素不完备。个别部门对“公示”信息和“公开”信息的理解尚有分歧。
3、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培训,统一思想、提高执行力。认真组织监督检查员队伍进行定期检查工作。通过校园网等媒体加强对热点信息的解读。
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