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幼专关于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时间:2017-04-25浏览次数:209

 

各处、室、系、部、中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教育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根据省教育厅(黑教安函〔2017〕156号)《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学校安全检查的通知》和市政府(哈政规〔2017〕21号)《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春季防火命令》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我校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学校教育教学和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维护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经我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从现在到5月中旬,在我校开展一次全面的校园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在学校党政的领导下,把集中开展安全大检查作为我校当前安全工作的重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我校的安全隐患,堵塞安全管理漏洞,强化安全措施。通过大检查全面摸清我校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增强广大师生安全意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组织机构

成立“哈幼专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孙杰书记、陈爱华校长带队,保卫处牵头,行政办公室,总务处,学生处,教务处,纪检监察室,信息中心等部门成立安全检查组。检查组由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三、检查内容

(一)各部门是否贯彻学校有关安全方面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既要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也要承担安全工作的职责),是否建立本部门安全组织机构;是否逐级签订安全稳定工作责任状,确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安全稳定工作机制;是否制定符合本部门实际的各项安全制度,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安全措施;是否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要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是否建立健全本部门安全工作档案,定期召开本部门安全工作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各部门是否确定一名或多名同志负责所属各场所、房间、设备和各种设施等部位为安全责任人,具体负责日常的安全管理。

(二)消防安全:以学生公寓、食堂、幼儿园、实验室、图书馆、体育馆、演艺中心、信息中心、各办公室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深入排查火灾隐患。各部门要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和义务,加强对火源、电源、气源的管理和重点部位、岗位的看护,坚决杜绝因违章作业引发的火灾事故。

(三)交通安全:以职工通勤车、私家车、其它社会车辆安全为检查重点。检查通勤车辆定期检车及保险手续是否齐全,驾驶员资格是否符合车型要求,是否搞好车辆卫生给教师提供一个健康的乘车环境,通勤车辆是否安全正点到达,驾驶员在车辆行驶过程中是否安全文明驾驶;检查私家车、其它社会车辆是否严格落实大门出入证管理制度、规范校园道路行车速度不超过5公里、严禁校园内鸣笛、严禁校园内乱停车等情况。

(四)食品安全及卫生防疫:以学生食堂、超市为重点,着重检查食堂及超市食品卫生和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环境卫生情况以及食品原料采购、加工、存储、留样、销售等各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的落实情况;学校传染病疫情预防、监控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落实情况。

(五)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情况:包括学校食堂、锅炉房、配电室、教学楼等场所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能源供应设施、电梯等特种设备的管理、运行、维护情况。

(六)危险化学品安全:着重检查实验室、实验人员管理以及有毒有害及易燃易爆实验用品购买、领用、登记制度落实情况,实验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重点部位管控、泄漏检测报告、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备维护及运行情况。

(七)校园治安:以校园安保体系建设为重点,着重检查门卫制度、人防、物防、技防、值班巡查、校外人员及车辆管理、突出矛盾隐患排查等情况。

(八)校园道路、设施安全:行径路面是否有下陷、井盖是否有坏裂下沉现象、路灯杆是否断裂、照明是否正常。

四、时间安排

(一)部门自查及隐患整改阶段(4月24日——5月3日)。根据《2016—2017年度学校安全工作责任状》中提出“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对各自负责的区域、场所、设备和各种设施列出检查清单并进行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在排查过程中,严格细致,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表建立台帐,采取相应措施并制定整改方案。请各部门参照《通知》附页中《2017年校园安全大检查自查整改表》样式,以纸质形式于5月3日下班前报学校保卫处(主楼210房间)高华滨,手机:***********  办公室电话:87900510;各部门要将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应及时加以整改,对暂时整改不了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主管领导说明原因同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二)安全检查(5月4日——5月5日)。学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将参照各部门上报的《2017年校园安全大检查自查整改表》对全校11栋单体楼重点部位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因检查过程中发现各部门上报的安全隐患存在漏报、瞒报、未能采取相应措施的,检查组要予全校通报批评,对未达到隐患整改标准的,要求其继续整改并跟踪督办直至安全隐患彻底整改完毕。

(三)总结提高(5月17日)。对本次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认真、全面的分析和梳理,总结工作成绩,巩固工作成果,同时认真查找本次大检查工作中的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着力提高我校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负责人要始终把师生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以对全体师生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好自检自查及隐患整改工作,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加强领导,靠前指挥。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并带队检查,层层落实安全检查责任和措施,切实抓紧抓好。 

(二)迅速部署,精心组织。各部门要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改进方式,增强安全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严明纪律,落实责任。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宗旨,严明安全检查纪律,落实检查责任,列出检查清单,“谁检查,谁负责”,各部门负责人要对安全检查结果负责,实行检查情况签名制,要建立检查台帐,扎实细致地做好本部门自检自查工作。对安全检查走过场、检查责任不落实、工作措施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到位等不认真履行职责者要予全校通报批评。造成事故的,依法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和负责人的责任。

 (四)思想上重视,行动上跟紧。各部门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反应迅速,克服麻痹大意与侥幸心理,守土有责、守土担责,以安全生产大检查为契机,将好的经验和做法固化为制度;同时加强宣传工作,抓好落实,营造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办公室

                                     201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