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7]41号)和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全面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黑教办函[2017]525号)要求,根据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6-2017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内容包括概述,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以及信息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四个部分。
一、信息公开概述
本学年度,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深入学习“两学一做”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切实改进作风,进一步推动学校信息公开,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信息公开工作稳定开展。
1.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学校一直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牢固树立“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推动建立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一是完善财务信息公开制度,学校财务预算信息经校党委会审议通过后主动公开。二是完善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在门户网站对社会公布年度报告。三是建立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密防范信息公开中发生泄密事件。
2.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一是坚持信息发布制度,继续在信息门户上向全校师生发布学校发展信息,对于凡是规定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事项,及时、全面、主动地公开。二是坚持职代会制度,教职工代表听取和审议学校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等,审议通过了《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岗位绩效综合评价方案》和《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章程》。三是坚持发展情况通报制度,每学期召开全校干部会议、统战人士座谈会、离退休老同志恳谈会等,通报学校阶段性办学成就,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建议。
二、学校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1.信息公开基本情况。2016-2017学年,全校新增主动公开信息365条。其中,通过校园网公布校园新闻、校园文化、通知公告、党建工作、信息公开295条,通过文件主动公开信息70条。一学年来,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8次,党委常委会24次,校长办公会29次,中层干部会7次,各层面座谈会3余次。通过会议渠道面向全校及时主动发布学校开展“两学一做”教育实践活动、岗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学校章程修订、岗位设置等涉及学校改革发展全局、关系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和师生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事项信息4项。一学年来,编辑印发党委文件36份、行政文件34份。
2.人事信息公开情况。在校园外网发布公告,公开选聘引进人才情况信息13条。对审查通过人选和拟进入面试名单均进行公示,确保选人用人工作公开透明。结果均通过网站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财务信息公开情况。公开了2017年学校财务预算、2016年财务决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科研项目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实行收费公开制度,对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通过校园网、宣传栏等向学生公开收费政策、项目、标准和物价举报电话,接受师生的监督。
4.招生信息公开情况。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招生有关规定和任务安排,制定2017年招生章程、招生计划等招生信息,并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学校招生办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包括报名条件、招生专业及计划等)。通过电话咨询,开放教育厅阳光高考咨询平台,接受考生及家长的招生咨询。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保证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三、学校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本学年度,没有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没有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学校在稳定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也清醒看到学校信息公开与《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上级部门的要求还有差距,面对信息公开的新要求还需认真研究,信息工作的制度建设还要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的保障有待进一步加强。
2017-2018学年度,学校将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全面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规定,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更好推进学校信息公开,提高学校工作透明度,接受师生和社会群众的监督。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深入研究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两学一做”、改进作风的新要求,细化学校改进作风、“两学一做”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中关于畅通意见渠道、推进办事公开的要求,有效执行党务、校务公开制度。
二是突出公开重点。加大干部人事、财务预决算、“三公经费”、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等领域的公开力度;主动回应社会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加大招生信息、教育收费信息等公开公示力度。
三是提高公开质量。继续加强公开载体建设,进一步加大学校重点工作、重要政策、办学成就的信息发布。大力推进办事公开,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能在校园网上公开和办理的事项,切实做到网上公开、网上办理。
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二〇一七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