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建党百年,弘扬清风正气”廉政文化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来源:监察专员办公室发布时间:2021-05-21浏览次数:1009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效果,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弘扬清风正气,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校纪委与校团委决定联合举办廉政书画作品征集展出活动。有关事项及要求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以党史学习教育成效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探索廉政教育的新方法和新途径。本次活动以书画创作为载体,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师生,充分发挥“以学党史求新知、以思廉政促进步”的教育作用,涵养清正廉洁的价值理念。让师生在形式多样的活动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效果,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始终秉承廉洁初心,践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二、活动主题

“喜迎建党百年,弘扬清风正气”,重点突出“清正廉洁、求真务实”的廉政文化精神,表现反映廉洁、勤政、拒腐、诚信等内容,传承和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

三、活动时间

 2021年5月21日-6月9日

四、活动征集对象

全校各系2019级、2020级在校学生

五、活动内容

(一)作品形式:包括书法(硬笔、软笔均可)、国画、油画、水粉、水彩、漫画作品、海报(手抄报)等,提倡风格多样。

(二)作品规格: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参评作品的规格。上报参展作品规格为:软笔书法作品尺寸大小不超过四尺整张(138com,68cm),硬笔书法作品尺寸统一为A4纸张;国画、油画作品不超过2平方面;水粉、水彩、漫画作品不超过1平方米;海报、手抄报均为原创作品,作品规格为A3卡纸。参展作品须在作品背面右下角写明作品题目、作者姓名和所在班级。通过评选后上报的参展作品,统一做简易装裱。

六、报送要求

各类作品须于6月9日前以系为单位统一报送到校团委。(联系人:许盛循,地点:主楼718室)

七、评选表彰

学校将组织专业人士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各类作品进行评选,各类型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对获奖者给予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并将优秀作品进行展出。

 

 

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