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2023年黑龙江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升入本科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发布》文件精神和我校拟定的《2023届毕业生专升本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符合特殊类型考生报考基本条件且自愿报名参加“专升本”选拔的学生,经各班级和学院审议,以下同学现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在规定的时间内,以真实姓名通过下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反映,逾期视为无异议。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14日-12月20日。
招生就业处(就业指导中心)电话:87900509
联系人:张天宇
监察专员办公室:87900593
联系人:熊庭玉
招生就业处(就业指导中心)
2022年12月14日
2023年专升本考试享受照顾政策考生统计表